VBA - 命名規則
當您在 Visual Basic 模組中命名程序、常數、變數及引數時,請使用下列規則:
- 您必須使用字母,作為第一個字元。
- 您在名稱中不能使用空格、句號 (。)、驚嘆號 (!),或 @、&、$、# 等字元。
- 名稱的長度不可超過 255 個字元。
- 一般而言,您不應該使用與函式、陳述式、方法相同的任何名稱,以及 Visual basic 中使用或裝載應用程式所使用的內建常數。 否則,所得到的結果會與使用該語言中的相同關鍵字一樣。 若要使用與指派的名稱發生衝突的內建語言函數、陳述式或方法,則您必須明確地加以識別。 在內建的函數、陳述式或方法名稱前面加上相關的型別程式庫名稱。 例如,如果您有一個變數,名稱為
Left
,只能使用VBA.Left
來叫用 Left 函式。 - 在相同的領域等級內,不能重複名稱。 例如,您不能在相同的程序中宣告兩個變數,名稱都是
age
。 不過,您可以在同一模組中其中宣告私用變數,名為age
;以及程序層級變數,名為age
。